市科學技術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建議和方案。
(二)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確定科技優先發展的領域或重點行業,提出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和解決辦法,促進科技興市戰略的實施。
(三)負責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投資方向和投資重點;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市級財政科技研究與開發費用,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細則,組織實施中小企業創新引導基金項目,推進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四)組織提出全市高新技術及產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牽頭組織推進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牽頭組織科技創新創業投融資平臺建設和產學研對接工作。
(五)組織制定農業和社會發展科技領域的規劃,加強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進社會可持續發展。
(六)規劃全市科技事業發展,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工作,組織參加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七)制定有關科技成果管理辦法,負責全市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擬訂科普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學術交流,進行科技咨詢服務及推動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九)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人員,開展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活動;管理全市所屬學會、協會工作。
(十)為重點投資項目和重點工業企業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訂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2、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攻關計劃;統籌管理各項科技專項發展計劃。
3、研究提出推進我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研究制訂促進民營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5、組織申報全市高新技術企業。
6、編制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重點項目計劃。
7、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技術市場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組織制訂加強全市科普工作規劃;促進科技咨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8、指導、協調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推動科技興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工作。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單位負責人:陳春梅
辦公地址:市民中心D棟13樓
????聯系方式:0728-850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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