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機構職能
1. 貫徹執行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和起草本市教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意見,并組織實施。
2. 研究和編制本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3.??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本市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檢查、指導、協調各鄉鎮和各部門教育工作;組織教育督導與評估。
4.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本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的預算方案、籌措教育經費,負責教育撥款,擬訂教育基礎投資政策;負責統籌、使用和管理本市財政下達的教育經費。
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統籌教育經費、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指導、監督和審計,檢查、監督鄉鎮教育事業經費的落實和使用情況及教育公用經費的征收、管理、使用情況;綜合管理教育技術裝備的工作,指導、協調學校的后勤、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6.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和教育綜合改革;審批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的設置、撤銷、變更;負責外來民工子女學校的審批及參與外來民工子女學校的管理;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
7.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勞動用工及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統籌規劃、指導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有關學校(單位)的領導干部。
8.組織、管理、指導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含中專)教育的招生、教學及學籍管理;管理本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工作,管理本區的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9.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教育科研工作;統籌協調社區教育工作;規劃并協調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10.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的學會、協會、基金會和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姓名:劉華陽
辦公地址:天門市竟陵鐘惺大道35號
郵編:431700
辦公電話:0728-5342052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