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水利和湖泊局關于天門市 2024 年度省級補助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農場,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 2024 年省級水利改革發展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鄂財農發〔2024]53號)和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2024年度省級補助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項目實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各地各單位的申報情況,市水利和湖泊局編制了《天門市 2024年度省級補助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實施方案》,并對項目必要性、可行性、合規性及績效目標要求進行了復核審查,經修改完善,報省水利廳備案,現批復如下。
1.科學編制方案。各地各單位根據批復的內容科學編制維修養護方案,主要包括:工程基本情況和維修項目情況,工程管護情況、維修養護內容、工程量、工程預算和資金計劃安排情況等。方案要明確績效管理、組織管理、制度建設、資金使用、合同管理、質量管理、完工驗收及檔案整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實施進度,按期完成績效目標,達到預期效益各鄉鎮和水管單位的維修養護方案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報市水利和湖泊局進行合規性審查后實施,
2.抓緊組織實施。結合水利工程“管養分離”體制改革的實際,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規范選擇實施主體,推進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維修管護專業化、市場化。各單位要搶抓秋冬有利時機,嚴格按照批復的內容抓緊組織實施,于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各項任務。
3.加強合同管理。強化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合同管理,合同要內容完整、要素齊全,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明晰維修養護質量和驗收標準,并嚴格履行合同
4.嚴格考評驗收。維修養護任務完成后要及時開展自評自驗,完善項目各類資料,于12月初申請市級驗收,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財政局將在12月10日前組織抽查驗收。
5.規范資金撥付。經市級驗收合格的項目,將采取國庫直接支付到施工單位的形式,給予資金補助,于12月31日前完成維修管護的資金支付。
???????????????????????????????????????????天門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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