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薪鎮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漁薪鎮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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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市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相關要求,經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2025年3月(全國“兩會”結束) ,在全鎮組織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清冬春季節嚴峻火災形勢,始終堅持“抓大防小、標本兼治”工作原則,緊盯重點場所,聚焦致災因素,突出關鍵人群,精準發力、重拳除患,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堅決防范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發生,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全鎮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在漁薪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由鎮安委會組織實施,成立漁薪鎮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指揮部。
指 揮 長:楊德志??鎮黨委書記
??????????徐 ?志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徐敬亭??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王海軍 ?鎮人大主席
陳 ?恒? 鎮黨委副書記
鄒 ?勇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謝姜山 ?鎮紀委書記
王社菊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汪洋溢??鎮黨委宣傳統戰委員
吳社軍 ?鎮人大專職副主席
成 ?員:黨政辦、應急辦、工辦、農辦、民政辦、城建辦、衛健辦、派出所、市場監管所、中心學校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
職 ?責:在漁薪鎮黨委、政府和鎮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全面統籌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鎮黨委副書記徐敬亭任辦公室主任,統籌負責漁薪鎮冬春火災防控組織實施工作,涂軍華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緊盯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治理。
1.緊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隱患集中治理。消防部門要加大監督抽查和專項檢查力度,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的重點單位,采取交叉檢查、專家檢查、錯時檢查等方式,提高風險隱患排查質量。建立重點單位監管人員責任制,逐一明確重點單位監管責任人,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加強風險隱患整改。
2.緊盯特殊敏感場所開展隱患集中治理。民政部門對養老福利機構,教育部門對學校、校外培訓機構,衛健部門對醫療機構、托育機構、醫養結合場所,交通部門對車站,應急、經發等部門對石化、易燃易爆企業,民宗部門對宗教場所,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其他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消防檢查,推動隱患整改,督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3.緊盯混合經營場所開展隱患集中治理。應急、經發、郵政、交通等部門對廠中廠、園 中園、“三合一”等生產、倉儲、物流場所,經發、城建、消防等部門對大型商業綜合體、多產權、多業主商市場,以及商住混合樓開展摸排,實施綜合治理。
4.緊盯“九小場所”“服裝加工場所”開展隱患集中治理。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廣泛發動基層力量,經常性開展排查。要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老舊廠房更新改造等工作,開展九小、服裝加工等場所消防設施提升工程。要將消防安全納入鄉村振興重要內容,積極改善鄉村九小和服裝加工場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電氣防火等消防安全條件,推廣安裝聯網型或獨立式感煙探測器、可燃氣體報警器、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設 施等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5.緊盯重點行業領域開展隱患集中治理。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工業、農業等部門對本行業系統企業,商務、市場、公安等部門對餐飲、住宿、成品油流通等經營主體,文旅部門對文旅行業企事業單位。各行業部門對管理(使用)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倉庫等進行消防安全排查,防止“燈下黑”。
6.緊盯居住場所開展隱患集中治理。發動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對城鄉居民小區等開展專項排查,重點糾治電 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鎖閉、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 防車通道等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組織居民開展逃生疏散演練,宣傳冬春季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和逃生自救常識。
(二)整治十類突出問題開展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治理。
1.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單位未依法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不會熟練操作設施設備。微型消防站隊員不能及時有效處置初起火災。
2.防火分隔不徹底的問題。建筑地下與地上部分、住宅與 非住宅部分未按規范進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缺失或者損壞。樓梯間、前室常閉式防火門常開。門窗孔洞、豎向管道井每層樓板處封堵不嚴密。
3.疏散通道不暢通的問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被封閉、堵塞、占用。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鐵柵欄、 防盜網、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擅自改變建 筑布局,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規設置“門禁”,妨礙人員 疏散通道。
4.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問題。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群租房、商場市場、施工工地等場 所違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等場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設施損壞停用的問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停用或者不能正常運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卷簾、機械防排煙等 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動。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能正常供水。
6.違規電氣焊和施工作業的問題。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違規使用明火,動火施工無審批。營業或使用期間,違規 動火動焊作業。施工期間未落實現場看護人員,未提前清理可燃雜物和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中各單位動火施工不報告、不審批,不告知其他單位等。
7.電氣設備使用、線路敷設不規范的問題。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電纜井、管道井封堵不嚴密、強弱電線設置未分開。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未設短路保 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
8.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問題。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 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位置與周圍可燃物未落實防火措施。采取“飛線”、 入戶等方式違規充電。員工集體宿舍內停放電動自行車。
9.宣傳教育培訓不到位的問題。單位檢查整改隱患、撲救 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開展宣傳培訓能力不足。員工不了解本場所火災危險性,不會報警、不會滅火、不會逃生等問題。
10.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嚴格的問題。單位未定期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并完整準確記錄。未定期開展防火 檢查巡查,并如實登記報告。未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問題,并落 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突出重點人群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1.突出行業管理人員,提升監管履責能力。冬春火災防控期間,衛健、民政、文旅等部門要分行業、分批次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培訓,將消防安全分管領導、相關人員納入培訓范圍,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規、行業消防標準規范,強化消防理論基礎,提升指導單位開展消防工作的能力。
2.突出重點崗位人員,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應急、城建、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加強電氣焊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嚴格持證上崗。要加強燃氣使用、巡查人員培訓,普及安全常識,規范操作規程。要開展電氣崗位安全培訓,規范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維保、檢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單位開展新員工崗前培訓,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微型消防站隊員定期培訓,經常性開展消防演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3.突出獨居老人等特殊群體,提升安全防范意識。各村(社區)以及民政、殘聯、婦聯等部門要以獨居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精神障礙等人員為重點,持續開展冬季入戶消防關愛行動。要動態更新特殊群體底數清單,要精準上門提示冬季用火用電安全,幫助排查風險隱患,完善鄰里守望、互助幫扶機制。
四、主要措施
(一)落實行消聯動,打好多元共治整體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加強行業監管責任,重點落實“四個一次”措施:要組織一次風險研判,結合本行業冬季特點,分析近年來冬春期間火災易發多發領域、薄弱環節,研究提出改進意見。要召開一次動員部署會,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倒排工期,按時推進。要進行一次部門會商,針對復雜突出問題,組織重點行業部門專題會商,健全聯合檢查、協同治理機制。要開展一次約談提醒,對火災高風險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提醒談話,推動主體責任落實。
(二)落實消地聯治,打好隱患治理“組合拳”。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有關要求,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組織、消防管理機制,將消防工作融入基層“多網合一”綜合網格管理和基層綜合執法工作。要全面發動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網格力量,強化末端消防管理,采取綜合整治措施,降低風險,確保安全。
(三)落實警消聯防,打好風險隱患殲滅戰。公安、消防部門要持續深化“警消協作”工作機制,推動公安派出所加強消防監管。要排查梳理重點監管“九小場所”清單,將消防監 督執法模塊嵌入公安機關警綜平臺,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檢查、 整改、執法、移交等程序,形成長效機制。要建立“一長一警一員”隊伍,每個派出所明確一名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長、一名專(兼)職消防民警和一名定點聯系消防監督員,定期開展考評、培訓、跟班見學,形成基礎共建、資源共享、安全共治工作格局。
(四)落實防消聯勤,打好消防宣傳攻勢戰。消防部門要加快推進防消聯勤工作,依托消防救援站、政府專職消防隊、消防文員等力量,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實現防滅火工作深度融合。全國、全省“兩會”期間,消防部門要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護,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
(五)落實防消聯助,打好消防宣傳攻勢戰。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廣泛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教育引導群眾掌握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常識和火災自救逃生知識。要發動基層網格力量,逐戶上門張貼“家庭防火消防安全提示”海報,引導居民開展“三清三關”(清理樓道、陽臺、廚房可燃雜物,離人關閉電源、火源、氣源)。
四 、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整體部署、廣泛發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全國“兩會”結束)。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面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定期組織研判調度,開展排查檢查, 確保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全國“兩會”結束至3月底)。組織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做法,改進短板弱項,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長效機制。
五、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開展冬春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 治站位,把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作為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重要任務。鎮安辦將建立健全定期會商、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查、改、治”一體化推進,打造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基層齊抓共管、全員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新發展格局。
(三)嚴肅獎懲激勵。鎮安辦將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 訪或異地交叉互查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統籌納入地方安全生 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內容。按照《重點行業系統火災函告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 及時發出建議函、督辦單,推動落實問題整改。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于2024年11月19日前報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報當月工作小結至鎮應急辦。2025年全國“兩會”結束后3日內報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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