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公共停車和國有城市道路停車經營管理單位專項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省紀委工作部署,按照省審計廳關于認真開展公共停車和國有城市道路停車經營管理單位專項審計工作的要求,天門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12日,對天門市公共停車和國有城市道路停車經營單位2019年至2021年5月經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21年5月底,天門市共有公共停車場8個(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經營管理4個公共停車場、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經營管理1個公共停車場、市第一人民醫院經營管理的本院區停車場、市中醫醫院經營管理的本院區停車場、天門火車南站停車場),無國有城市道路停車經營管理單位。本次共審計公共停車經營管理單位5個,占總數的100%。2019年至2021年5月,上述公共停車場經營理單位共收取停車費533.79萬元(不包括火車南站),其中:2019年216.68萬元、2020年196.48萬元、2021年1月至5月120.63萬元。
二、審計評價
審計情況表明,天門市公共停車經營管理單位基本能嚴格執行發改委規定的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其管理模式與收費方式能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停車服務費收入能及時足額納入財務核算。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對于規范停車秩序,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提升城市運行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審計也發現,公共停車經營管理單位在執行新能源汽車收費減免政策、停車場出租經營權的確定和對承租方責任的明確、租賃收入管理、公共停車資源的利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規范和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未嚴格執行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的減免政策。
至審計時止,有6個停車場未按發改委的規定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進行減半收費,共涉及3148車次,多收費7720元。
1.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經營管理的原老干部活動中心立體停車場,2021年2月至5月收取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34車次,多收停車服務費86元。
2.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經營管理的曾家河泵站停車場,2021年5月收取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2車次,多收停車服務費3元。
3.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經營管理的東湖兒童游樂園停車場,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收取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235車次,多收停車服務費586元。
4.天門市中醫醫院經營管理的陸羽院區停車場,2020年8月至10月收取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12車次,多收停車服務費59元。
5.天門市第一人民醫院經營管理的本院區停車場,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收取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2853車次,多收停車服務費6950.50元。
6.天門捷泊智能停車有限公司承包經營管理的天門火車南站停車場,2021年7月8日至7月9日收取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12車次,多收停車服務費35.5元。
整改情況:至2021年7月20日,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天門市第一人民醫院、天門市中醫醫院和天門捷泊智能停車有限公司已經按審計要求,對停車收費系統進行了更新,實現了對新能源汽車的自動減半收費。
(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停車場經營權出租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招投標,租賃合同簽訂不規范。
天門工業園將天門火車南站停車場場地出租給武漢捷泊智能停車有限公司進行經營,東側停車場租賃期為2012年12月至2022年11月,西側停車場租賃期為2015年10月至2025年9月,出租環節未經過招投標,且合同期限過長。
2.租賃收入未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
天門火車南站停車場由天門工業園管理委員租賃給武漢捷泊智能停車有限公司進行經營,2012年12月至2020年11月,天門工業園已收取租金35.63萬元,其中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期間收取的租金11萬元,未作為非稅收入納入財政管理,而是交由天門市江漢農業投資有限公司作“其他業務收入”入賬。
3.停車場信息系統管理不善,歷史數據丟失。
天門捷泊智能停車有限公司負責天門火車南站停車場的管理,在經營期間,忽視系統數據的備份,至審計時只保留了2021年7月8日至7月9日的停車收費明細數據,之前的歷史數據已丟失。天門工業園應督促捷泊公司進行整改,落實管理責任,妥善保管電子數據,保證信息系統數據的安全完整。
整改情況:2012年天門工業園將天門火車南站停車場場地出租,出租環節未經過招投標,且合同期限過長。承租方在經營中存在信息系統管理不善,歷史數據丟失的問題。對此問題,天門工業園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合同于2022年到期后,將按規定進行評估和公開競價招租,將執行收費政策、規范信息系統管理等方面作為下一輪公開招租的必要條件,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合同的期限控制在3年以內。
(三)部分停車場資源利用率低,未發揮使用效益。
因地理位置原因,部分停車場開始收費后進入車輛較少,既未實現經濟效益,也沒有發揮社會效益。如: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曾家河泵站停車場,2021年4月收費以來,運行維護支出4328元,同期停車費收入僅1429元,平均每日停車11車次;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原城西中學院南停車場,2021年5月收費以來,運行維護支出2137元,同期僅停車1次,停車費收入3元。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應采取措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整改情況:對此問題,天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已經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加大宣傳力度;二是擬調整收費標準,開展優惠活動;三是安裝充電樁。力求通過一系列舉措,提升現有資源的使用效益。
??????????????????????????????????????????????????????天門市審計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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