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深入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
近日,省社會組織管理局下發《關于深入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的工作提示》的文件,市民政局認真貫徹落實文件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動、周密安排,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開展摸底自查。根據工作提示明確的幾點要求,結合近年來年度檢查、隨機抽查、換屆審計、法人離任審計等情況,市民政局對全市正式成立登記的377家社會組織情況進行全面梳理,確定了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行動的社會組織名單。
二是進行分類整治。在摸底自查的基礎上,市民政局與相關業務主管單位交流討論下一步的整治措施,請業務主管單位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意見。涉及注銷登記的,由業務主管單位督促開展清算并完成注銷手續;涉及限期整改的,由業務主管單位指導開展整改并督促及時辦理相關變更、備案等手續;涉及撤銷登記的,由業務主管單位予以確認后,市民政局啟動行政處罰程序。截至目前,擬注銷社會組織3家,擬撤銷社會組織8家。
三是形成常態管理。根據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的經驗和做法。一方面,進一步完善日常監管措施,強化年度檢查、隨機抽查、換屆審計、法人離任審計等手段,對長期不開展活動、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換屆等社會組織及時督促指導開展活動,加強整改落實;對滿足立案處罰條件的“僵尸型”社會組織,積極會同業務主管單位推動辦理有關手續,依法依規做好行政處罰工作。另一方面,及時更新統計臺賬,將新發現的“僵尸型”社會組織及時納入整治范圍,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宣傳教育,積極開展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培訓,做好風險排查和預警工作,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全面延伸監管觸角,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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