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政策有哪些?
1、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政策。對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待遇發放標準1485元/人/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企業招用2023屆級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一個月(含)以上的企業,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4、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可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且不得與就業創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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