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人員配偶工作調動問題
根據我市最新人才政策和《關于解決人才與公職人員夫妻兩地分居的管理辦法》,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夫妻任意一方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雙一流”、985高校本科畢業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可以申請辦理對等調動。具體程序為: 引進人才、公職人員所在單位向市委人才辦 (市委組織部) 提出申請,按照《管理辦法》準備和提交相關申請資料,經市委組織部研究 (特殊人才提請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根據擬調動人員身份 (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 情況,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照程序實地核實和辦理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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