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標準是什么?
《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明確規定“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制定相關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標準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目前,已有煤礦、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工貿、消防、民爆、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水上客運、漁業船舶、農機、電力等行業領域明確了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對于尚未明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行業領域,《方案》要求相關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領域典型事故教訓,抓緊明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部署本系統對標對表查大隱患、防大事故,切實提高排查整治的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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