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起草說明
現將《天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為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指導做好全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根據《天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規劃綱要》,確定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重點任務、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舉措。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環境保護法》、《長江保護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湖北省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天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規劃綱要》
三、起草過程
2020年10月,啟動《規劃》編制前期研究工作,開展天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分析、問題識別、形勢研判等工作。
2021年3月,完成《天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研究報告》,初步確定天門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基本思路,形成了規劃編制大綱。
2021年4月到8月,組織了2次局內科室對接,開展了1次現場實地調研,形成征求意見稿,先后在局內征求意見1輪、市直單位征求意見1輪,共征集意見133條,對照《天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規劃綱要》《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規劃進行修改完善。
2021年11月11日完成專家評審程序,并按照專家評審會議意見對規劃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天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四、主要內容
《規劃》以章、節形式展開,共十一章39節。第一章為“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新形勢;第二章為總體要求;第三章至第十章分領域謀劃“十四五”時期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任務;第十一章為規劃實施保障機制。在結構上基本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保持一致,結合天門市實際,設置8大重點任務。
(一)第一章“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新形勢。仔細分析了天門市當前生態環境形勢。“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問題。
(二)第二章總體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的原則,城市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十四五”時期,從環境質量改善、綠色發展、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風險防范、生態人居建設五個方面共設置24項指標,包括約束性指標13項和預期性指標11項。
(三)第三章提檔升級發展方式,深度融入武漢城市圈。提升綠色發展水平、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積極推進碳達峰應對氣候變化、深入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四)第四章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復,鞏固區域綠色發展本底。強化生態空間管控,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強化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監管,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五)統籌“三水共治”,改善水環境質量。深入推進水環境治理,加強水資源保護,大力推進水生態保護
(六)全面推進污染治理,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進區域和污染物協同治理,嚴格大氣污染源管控,強化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
(七)強化分類管控,提升土壤與地下水環境質量。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加強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推進地下水環境保護風險管控
(八)第八章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大力推進鄉村生態振興。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 持續推進養殖業污染治理,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九)完善風險防范體系,維護區域生態安全。 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管控,加強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
(十)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完善生態環境治理監督體系,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市場機制,強化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建設,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十一)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工作制度,強化資金保障,鼓勵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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